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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一本喜欢的书,就像沐浴在春光中,享受春风的温柔!何况还有一位喜欢的作者大神,喜欢就是欢喜!

初始猫腻大大,至少要追溯到公元2009年,那是我的高中时代,堕落而明媚的年代。

你不是好学生,老师如是说。你们不是好老师,我如是想。

我喜欢看玄幻小说,老师喜欢让我做作业。一本小说很厚,我拿着却很轻,我知道,给我时间,我两天就能读完,因为欢喜;一本习题那么薄,我拿着却很重,我知道,给我时间,我一月也做不完,因为讨厌。

年轻总是爱幻想,爱做梦,记忆中那天应该是晴天,必须是晴天,因为很开心。那本书很破,很黄。因为翻的人多了,所以破。因为盗版,纸张本身就很黄。黄色的封面上龙飞凤舞的写着《朱雀记》,我喜欢的字体,飘逸洒脱,隐隐要破纸而出,飞上云霄!

那个时候偷偷的读朱雀记,语句都不是很通顺,就是觉得故事写得好,是关于拾荒少年易天行成妖成佛的离奇故事,还有他的小肥胖儿子小红鸟减肥的故事,看的很欢喜。那个时候,我并不知道作者就是猫腻大大。

随着时间向前,直到我再次爱上将夜,爱上那个有点雀斑却爱笑的渭城少年宁缺,爱上瘦瘦小小的桑桑。我才真正认识了猫腻大大,当然他不会认识我,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。相比朱雀记,故事依然写得那么好,文笔却胜昔日好几倍,随着将夜,猫腻大大从山谷登上了封顶,成长可谓巨大。

自此,猫腻大大成为我的偶像,就是喜欢,喜欢的他的每一本书。好在猫腻大大确实很给力,每一本书都那么好看,读来如沐春风,喜欢他的故事,喜欢他的文笔。

最近在拜读《择天记》,写的很好,猫腻的文字每一句每个字都是精华,都深含内涵,尤其是描写景物和人物的,景物明媚,人物丰满,不喜欢的读起来可能微微费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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